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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買新房沒幾天,便收到了法院的傳票。
住在樓上的鄰居控告我晚上噪音太大,嚇死了家裏有心髒病的老人。
法庭上,對方說的振振有詞。
“我今年八十九歲,本來就有心髒病,受不得驚嚇!”
“我告訴樓下的住戶好多次了,但是他不僅不聽,反而變本加厲。”
“前天半夜,因爲強烈噪音,導致突發心髒病走了。”
庭審席位的聽衆也對我一致討伐。
“本來老人就受不得驚嚇,你還屢犯,簡直可恨!”
“對,這樣就是故意人!”
“必須嚴懲重判!”
我看着這些人陷入了深思。
可是我家的房子我還沒住啊!
——
“張曉慧,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了,有心髒病,聽不得刺耳的聲音!”
“可是你故意每天晚上聲音那麼吵,甚至有時候到半夜!”
樓上住戶李楠楠聲淚俱下的對我指責。
她手中緊緊攥着她的照片,
“從小把我帶大,她比我爸媽都重要,她現在被你害死,我一定要爲她討回公道!”
我平靜的看着她,試圖和她溝通,
“楠楠,是不是有什麼誤會,發出噪音的應該不是我。咱們樓上這麼多住戶,你有沒有在看看別家!”
我和這個李楠楠只是偶爾見過一兩次,印象並不是很深。
之前只是在業主群裏多說了幾句話。
我剛加入業主群的當天,想着遠親不如近鄰。
直接在群裏給大家發了個紅包。
說以後就是鄰居了,大家多多關照。
李楠楠手氣最佳,領了一百多元。
她發了個開心跳起的表情包。
“曉慧姐,以後我們就是鄰居了,有什麼事情歡迎隨時敲門!”
當時我被大家的氛圍感染了,覺得新小區是個有愛的大集體。
前天下午,我剛下班。
就被鄰居堵在了路口,說是前一個夜裏,家中老人因爲我的吵鬧聲離去。
說讓負責民事賠償。
聽了原委之後,我趕緊解釋說不可能有這種事情。
但是對方咬的很死,完全不鬆口。
讓我必須賠錢。
我表示不是我的原因我不會賠付。
他們放下一句,不賠償就法庭見離開了。
第二天我真的收到了法院的傳票。
本着守法的原則,我據傳喚信息到了法庭。
“你確定是我家嗎?”
面對我的詢問。
李楠楠惡狠狠的看向我。斬釘截鐵回答。
“就是你家的聲音,我已經確認過了。”
“自從上周開始,每天晚上十點開始,持續到三四點,有時候是五六點。”
聽衆開始紛紛對我指責。
“這種沒有素質的鄰居真的很氣憤!”
“自己好吃懶做不上班,別人還要休息。”
“老人本來身體就比較弱,現在弄出了人命,太可恨了!”
聞言,李楠楠又把她攥在手心的照片展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