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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這是他家孩子和寵物的照片。”
劉楠楠向法官提交了我全家合影。
裏面的成員包括我的三個孩子,兩條狗,五只貓。
我身來喜歡熱鬧,而且也喜歡小動物。
所以家裏養了不少動物。
孩子大的一年級,小的幼兒園,最小的還沒有上學。
李楠楠繼續說道。
“衆所周知,家裏有寵物和小孩子會很吵。”
“張曉慧家庭聚集了這麼多孩子和動物難道不會吵嗎?”
“她敢保證這些動物半夜不發出聲音嗎?”
我被她的無稽之談,聽得一愣一愣的。
“你說的是不錯,我家的成員是多一點。”
“但是你還是沒有直接的證據,證明是我家的噪音吧!”
“我家孩子多,他們還小。有時候也不聽話,會大哭大叫,但是僅限於白天。”
李楠楠扯着嗓子跟我爭論。
“小孩子哪懂什麼白天黑夜?”
“他們想什麼就什麼,怎麼會考慮那麼多!”
“還有你的動物,我希望你趕緊處理,不要影響大家起居。”
“最好送到屠宰場!”
她的律師又開口了。
“鑑於我的當事人提供的多個證據,所有的可能性都指向你。”
“希望你認罪伏法,並對李楠楠女士公開道歉,”
“還需對她進行民事賠償並附帶精神損失費,合並李的喪葬費用。共計一百零二點四六萬元。”
“被告是否服從以下判決?”
“我不......”
我話音未落,
李楠楠大哭着吼道。
“不行,我要人償命!”
“憑什麼?你作爲人凶手,輕飄飄的一句賠償就可以了事!”
“我活生生的一條人命,難道就這樣被她害死?她老人家多麼無辜。”
底下又有一群人爲她發聲。
“對,這種敗類,必須抵命!”
“不能就這麼算了!”
“請求重判,不能讓這種社會毒瘤禍害人。”
這時,她的律師悄悄走到我身邊。
用只有我們兩個能聽到的聲音跟我小聲說道。
“何必呢,年輕人!你以後的路還很長。”
“不必賠上自己死磕到底,我們證據確鑿,你翻不了身的。”
“我給你一條建議,賠償雙倍,我爭取給你減邢。”
原來是在這兒等我呢,
我輕笑一聲。
“謝謝,不需要。”
我依舊挺直腰杆說道。
“我沒有做過的事情,我不認。”
李楠楠咬着牙,恨恨對我說。
“不見棺材不落淚!”
“既然如此,那我們只好拿出堅定證明了。”
“如果這個鑑定做實,那等待你的將是牢獄之災。”
“賠償一分不少。”
我輕笑一聲,
“好啊!還是那句話,我做過的我肯定認,沒做的打死不認。”
不一會兒,一份鑑定報告在屏幕上呈現出來。
原來是一份專業機構的音色分析報告表。
經專業機構鑑定,剛才那一份噪音裏面的孩子嬉鬧聲音確實爲我三個孩子玩鬧的聲音。
而經過詳細分析,裏面確實存在貓狗的叫聲。
法官看完鑑定結果後,對我搖了搖頭,嘆了口氣。
並且播放了三道聲音,依次讓我聽完。
他向我問道。
“你可承認這是你的孩子的聲音。”
我語氣淡定答道。
“是的,沒錯。”
法官舉起象征法律威嚴的小錘正要宣布對我的判決。
我卻在一邊被這滑稽的一幕快要逗笑了。
“慢着!”
“既然如此的話,我也有東西要給你們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