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知自己真千金的身份後,我跑去京城認親。
卻被親娘一刀殺害,她說當初就該掐死我,她不允許任何人威脅顧少爺的地位。
重活一世,我蒙着面紗接近假少爺顧遲墨,一步一步俘虜他的真心。
終於有機會來到親生父親面前,我扯掉面紗和假疤痕,告知真相:“爹,我才是你的親生女兒!”
親爹尚書大人目光沉沉望向我:“我給你兩個選擇。”
“第一個,你嫁給遲墨,生下的孩子,依舊是顧家的種,遲墨依舊是顧家少爺。”
“第二個,我給你一筆錢,你離開京城,永遠不許回來。”
但是顧遲墨和丞相女兒有婚約,我的父親一開始就沒給過我選擇。
先後被生母和生父傷害,我毅然決然,找到了父親的政敵。
“留下我吧,我可以成爲你的利劍,事成之後,顧家交給我處置。”
未來的陰騭相爺緩緩勾唇:“成交。”
十七歲那年,母親病逝。
她拉着我的手,哭着告訴了我一個真相。
原來,我是京城吏部尚書顧大人的親生女兒,顧大人根本沒有兒子,只有兩個女兒!
她還說,我長得特別像顧大人,也有點像顧夫人。
只需要他們看到我的臉,就能認出來,我就是他們的女兒。
當時,顧大人還不是吏部尚書,只是我們安縣的一個知縣。
陰差陽錯之下,在一個雨夜,她和顧夫人都被困破廟,並且同時發作。
她沒告訴我爲什麼我和顧少爺會抱錯,但看着她痛哭悔恨的模樣,我也聽聞過說書人講故事。
所以我猜測是她當時鬼迷心竅,想讓自己的兒子過上不一樣的生活,所以偷偷換了孩子。
十七年來,雖然爹爹脾氣暴躁,尤其小時候總打我。
家裏的家務做得不好,娘也會責罵我,但總得來說,我過得還行。
爹走後我和娘親相依爲命,如今她又病重。
我也不想怎麼怨她了。
只按照她的遺願,將她葬在了爹爹旁邊,然後收拾好行囊,踏上了京城尋親之旅。
從安縣到京城,我日夜兼程,走了足足二十天。
夜裏睡破廟,睡橋底,睡荒廢茅草屋,一個饅頭一塊餅啃一天。
這期間的艱辛驚險自不必說,好幾次都差點死掉,或者被人侵犯。
還好我力氣大,又自幼跟一名老郎中學醫,勉強能自保。
在快到京城時,我拿出本就不多的盤纏,二十天來,第一次住了客棧。
不能讓自己太過狼狽,好歹收拾幹淨了再去認親。
第二天一早,我就撿起行囊,進了城。
運氣很好,在晃蕩了一整天後,終於在太陽還沒落山時,被一輛馬車撞倒在地。
旁邊的小販扶我起來,告訴我說:“這個啊,是尚書夫人的轎子,裏面坐着的,可是吏部尚書顧大人的妻子呢!”
吏部尚書,顧大人。
我瞬間瞪大了眼睛,匆忙道謝後,飛快追向馬車。
“顧夫人,顧夫人!”
憑借着自幼練就的速度和力氣,我攔在了馬車前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