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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見到徐箬,是在一個上了鎖的文件夾裏。
沈嶼對着電腦看了很久,突然起身去陽台抽煙,
一又一,落了一地火星。
我在路過時,窺見了書房裏尚未埋藏的秘密——
一份文件夾。
裏面密密麻麻全是照片、視頻,
而且,是人像,
是同一個人。
沈嶼是國際上知名的攝影大師,斬獲無數攝影大賽金獎。
而與他作品一樣出名的,是他的怪癖——
他從不拍人像。
哪怕是我,他結婚七年的妻子,
也不例外。
可現在,這個文件夾裏,密密麻麻的人像有上萬。
如果說,鏡頭是攝影師的情書,那麼他給她寫了上萬封訴說情意。
而我,一無所有。
我翻到最底,看到了他們的相識——2011.6.11。
難怪,難怪一向自控的沈嶼今天會放任自己沉浸在尼古丁的麻痹裏。
原來,十年前的今天,
是他和徐箬的相識。
他們在2011年的夏天相識,又在那年秋天分開。
只有短短三個月。
但也就是那短短三個月,
他們的愛如夏朝陽般熱烈,刻骨銘心。
他給她拍了上萬張照片,
給她寫了,上萬封獨屬於攝影師的‘情書’。
“之後呢,他們分開了?”
朋友問。
“嗯。”
很狗血的故事。徐箬拋棄了一窮二白的沈嶼,選擇跟富二代男友去國外追求舞蹈夢。
而靠人像斬獲人生第一個金獎,意氣風發的沈嶼,自此再也不拍人像。
兩人自此像兩條永不相交的平行線,背道而馳。
“那都過去了。”朋友躊躇開口:“你和沈嶼才是現在......”
“過不去。”
我輕笑着搖頭:“他們最早的一張照片是七年前,但他們最晚的一張,”
不同於曾經的崩潰,如今的我已經能平淡地吐出這個事實:“是我們結婚那天。”
“什麼?”
朋友氣的手都在發抖:“你是說,你們結婚那天沈嶼沒來是因爲......?!”
我熟練點上一煙,嫋嫋白霧模糊了我的面容。
我輕笑着點了點頭。
是的,在我們婚禮前夜,他們時隔八年的空白,再次重逢了。
人群中,兩人再次重逢,柴烈火難自抑。
卻又礙於彼此即將結婚,只能一遍遍用眼神渴望着對方。
最後,徐箬提出,結婚前她們也來一次最後的旅行當作告別。
於是,兩人手拉着手,拋棄彼此的另一半,
一起逃離到了一個小島。
那天,他們在出相擁而吻,在落時漫步在海邊。
而我站在婚禮上,從出等到落。
最終在第二天夜裏等來了風塵仆仆的沈嶼。
他看着穿着一身婚紗站在那等了一天一夜的我,紅了眼:“對不起。”
他抱着我承諾:“再也不會了。”
“我們明天就結婚。”
至於發生了什麼,他沒說。
我也沒問。
他說了,再也不會。
我便信他。
可直到那天晚上,我才知道。
我站在婚禮上癡等的一天,他和她在一起。
那是我瀕臨絕望的一天,也是他們的最後一天,也是他們往後懷念了七年的一天。
只有一天,那短短的一天,沈嶼懷念了七年,
看了三萬四千六百七十一次。
知道這個事情的那一瞬間,我徹底崩潰了。
所有壓抑的痛苦瞬間決堤。
那天,我崩潰地沖到陽台,一把奪過沈嶼手中的煙。
尼古丁嗆地我直不起腰。
夜裏,我輾轉反側。
翻來覆去睡不着,沈嶼有些迷迷糊糊地攥住我的手:“怎麼了?”
“沒什麼,有點渴了,我去喝口水。”
我很平靜的下床,打開門,關上。
然後一刹那,蹲下身無業出聲。
我捂着嘴,淚水從指縫裏洶涌淌出,落在地上,
砸亂了一汪月色。
那晚,我想了很久。
我告訴自己,誰都有往事,沒關系的。
沒關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