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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聽見何寶儀這個人名,是從沈清野的嘴裏。
他喝醉了,倒在床上酡紅着臉,嘴裏小聲嘀咕着:
「寶儀,如果你是我老婆就好了……」
而那時,我肚裏懷着他心心念念的孩子,還沒成形。
這是我跟着他來到港城旺角漂泊的第七年。
剛在一起時,他常用混着汗水餿味的零鈔,去街角給我換帶着桂花味的飴糖。
我打着手語,嗔他浪費錢。
他笑得眉眼彎彎:「只要你喜歡,什麼都值得!」
後來,他用易拉罐做戒指,求我嫁給他。
說好要一輩子。
我與他不過七年,不過兩千六百天。
原來,小啞巴和小混混的一輩子這麼短啊。
收起回憶,我苦笑着敲了一行字發給他的好兄弟:「說吧,寶儀是誰?」
......
消息發送後,又被我緊急撤回。
門外,阿嬤叫賣紅薯的聲音漸漸走遠。
我盯着掌心那一團發呆。
明明那麼燙,卻捂不熱掌心。
或許是少了沈清野,它吃起來都沒有以前甜了。
他很倔,爲了不讓別人叫我啞巴叫我廢物。
半大的少年,拿起刀就跟着那群人死拼。
最後滿身是血的回來,對着我傻笑。
那年的他,無論有多晚都會回家。
可現在,他有無數的手下卻更忙了。
「小麥!」
我坐在台階上,對着掌心的泥娃娃發笑,也許是聽錯了。
忽然,我被人猛地抱住。
鼻尖鑽進一股冰涼的,沐浴後的奶香。
見我愣住,沈清野拉開距離,刮了刮我鼻子。
「愣什麼?不認識我了?」
他再次將我摟住,緊得像要融進骨血,下巴在我額頭反復摩挲。
「麥麥,我想你了。」
我微愣,然後以同樣的力度,緊緊回抱住他。
見狀,他貼在衣領處輕嗅的神情,暗暗放鬆。
漆黑的眸子緊盯着我,帶着隱藏的試探。
「剛剛林輝錯發的語音,你聽到了沒有?」
我心尖一顫。
緩慢搖頭。
只是將捂在兜裏的紅薯,遞給了他。
可他只看了一眼,便嗤笑。
「這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兒有什麼可吃的?」
我舉着紅薯,執拗的看着他。
沈清野臉上的笑漸漸散了。
「別鬧,回家。」
他順勢一巴掌拍掉紅薯,牽起我的手就要走。
他的掌心滾熱,而我卻只有冷。
因爲他一腳踩過的紅薯裏,塞着一根兩道杠的驗孕棒。